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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情难忘
虞竹梅
望着昔日的老照片,那早已流逝而又难忘的岁月又回到了眼前。
那一天,阳光灿烂,天空尉蓝。中午我刚收工回来,公社干部派人带来口信,要我明天赶到县城。我问是什么事,捎信人也说不清楚。第二天,天蒙蒙亮,我就起床,踏着晨曦,忽忽赶路上城。我们生产队离县城有40多华里,那一天我一口气走了六个多小时,累我满头大汗,脸上汗珠象雨水似的直往下淌。我顾不得休息,找到县委办公室的同志,他们告诉我,根据上级精神,县委研究决定,要我作为知青代表参加省组织的北京国庆20周年观礼活动,这消息,是我做梦都没想到的,激动的心久久不能平静......。
那时我们吃的是山芋馍、山芋汤,白米饭和小麦面是留着来客和过年吃的,有时逢到农闲知青走乡串户,吃上一顿肉和新鲜蔬菜,就象过年一样高兴。平时,由于腹中油水少,个个胃口都很大,也许淮北的山芋养人,在短短的一年内,我的体重一下增加了十几斤。生产队的干部和群众对我们知青就象对自己的女儿一样。他们纯朴、忠厚。记得有一次我病了,社员说这是“打摆子”(疟疾),高烧不退,生产队的妇女干部罗大嫂知道后,把我接到自己家里,问寒问热,无微不至地照顾我,甚至把自己家刚下蛋的老母鸡也杀了给我吃。下农村的第一个春节,我是与生产队的社员们一起度过的。过年时,生产队的大嫂、大伯们把自家做的油馓子、绿豆圆子、白面馒头、鱼等年货,一碗碗送给我们知青品尝,真是又香又脆又好吃。生产队的干部和社员对知青十分厚爱和信赖,让知青当记工员、保管员、会计,我还被选为大队副书记,以后提了干,当了公社书记,虽说自己提了干,但仍吃农村口粮,上级规定每年要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参加农村劳动。任公社书记时,每天我清早起床,骑着自行车下乡走村串户,一天要骑几十里路,饿极了就在地里挖山芋充饥,中午在社员家或知青户搭伙,吃得是家常便饭。回公社时已是夕阳西下
1969年10月1日是我终身难忘的时刻,我随安徽观礼团的代表一起登上了天安门红观礼台东四台。那天晚上,毛主席还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国庆观礼代表。
30年过去了,知青生活的日日夜夜,不仅没有淡忘,在我头脑中反而变得更加清晰。我常对自己说,现在条件好了,如今还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呢?即使时有不尽如人意的事情,同过去比比,也就算不得什么。蒙城人民以他们淳厚朴实的品格哺育我、熏陶着我的心灵。这将激励我脚踏实地地为人民多办点实事。
无论我走到哪里,淮北永远是我第二故乡。
(本文作者:1969年插队移村公社,现在安徽省团委工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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